北京无业居民及学生儿童明年起门诊看病可报销 | 2010.12.11 |
从明年1月1日起,包括无业居民及学生儿童在内的150万北京城镇居民将享受门诊报销待遇。据悉,北京市政府每年将投入6.9亿元确保“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门(急)诊和住院费用的报销。 今天,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首次为“一小”和无业居民建立了门诊报销制度,最高支付2000元。建立门诊报销制度后,城镇老年人和无业居民门诊就医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并实行转诊制度。 该办法规定,“一老”个人缴费每年300元;无业居民个人缴费每年600元;“一小”个人缴费每年100元,较原政策提高了50元。 根据该办法,城镇老年人、学生儿童和无业居民门诊报销起付标准统一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