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规定申请食品健康证不再查乙肝 | 2010.03.13 |
本报讯(记者李秋萌)继本月初本市高招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后,昨天,市卫生局法监处发布通知表示,本市对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等四类人员申请健康证取消了乙肝检测项目,但增加了甲型和戊型病毒性肝炎检测项目。 市卫生局印发了《关于调整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对本市四类人员的预防性健康检查项目、健康检查证明发放标准和健康检查证明样式进行了调整。这四类人群是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 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取消乙型病毒性肝炎检测项目,增加甲型和戊型病毒性肝炎检测项目。健康检查单位在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时发现肝功能异常,需检测并排除甲肝、戊肝后再发放健康证明。记者从卫生部门获悉,不仅检查的内容有所调整,而且检查名称也进行了改变,由“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改为“健康检查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