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投8.3亿元在新疆建695个卫生服务机构 | 2010.02.20 |
自2010年起的未来5年中,中国将投入8.3亿元在新疆建设695个各级卫生服务机构,以改善当地群众、尤其是农牧民的就医条件。即将建设的卫生服务机构包括15个精神卫生中心、43个县级医疗机构、55个中心乡镇卫生院和582个村卫生室,计划将投入8.3亿元。 自治区副主席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表示,今年要确保第一批22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56个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成,同时按照2万元的标准对尚未建设卫生室的村进行投入。另据自治区计划,在今年年底以前,新疆将在不少于六成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实施药品零差率制度,到2011年实现全覆盖。 未来5年中,自治区级财政将累计投入1.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新疆中医民族医院制剂提升为国药准字药品。对于医疗服务人员待遇方面,从今年起,新疆乡村医生的每月补助标准还将由原先的200元(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者)和500元(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者),分别提高到500元和800元。 新疆地广人稀,一些农牧民居住在偏僻的山区或绿洲边缘,由于当地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有限,农牧民要骑马或坐车几十公里才能看上病。未来几年,各级政府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提高新疆广大群众、尤其是农牧民的医疗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