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由各省判定 | 2009.10.24 |
中新网10月24日电 卫生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判定将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省级甲型H1N1流感临床专家组进行,或者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确定甲型H1N1流感。 随着北半球秋冬季来临,中国甲型H1N1流感聚集性疫情暴发增多,确诊病例迅速增加,部分地区出现了重症与危重病例,个别地区已经出现死亡病例。 通知明确,甲型H1N1流感病例诊断由经治医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常规,结合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