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中小学甲型流感达3例及以上可申请停课 | 2009.06.23 |
本报讯(记者周逸梅)18日上午,市教委下发了针对甲型H1N1流感的最新通知,当中小学发现3例及以上甲流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可申请停课。 通知称,当学校出现1例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学校要按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当学校出现3例及以上疑似或确诊病例,由区县教育部门与卫生部门协商确定医学观察范围。如需全校停课,由区县教育和卫生部门分别报市教委和市卫生局批准后执行。 北京市教委下发的通知中还提到,各区县教委要求和督促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托幼机构购置电子体温检测仪和电子体温表,对区域内打工子弟学校和办学条件薄弱校给予重点支持和帮助。并且要求各区县教委对学校、托幼机构购置电子体温检测仪和电子体温表情况进行检查,在下周一前将检查结果报市教委体美处。 |